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意见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年09月20日 点击数: 字体:

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意见

工信部节〔2014〕30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节能监察机构:

  节能监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法规、政策标准的有效措施,是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节能管理、提高能效水平的重要手段,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、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的有力抓手。近年来,节能监察在实施节能政策、落实节能目标、贯彻国家节能标准、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为提升工业能效,不断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出了贡献。面对资源环境约束的日趋强化,工业节能对节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但目前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:部分地区节能监察力量不足;专业技术装备不到位、执法内容不统一,难以适应节能监察工作需求;节能监察的范围有待扩大、监察力度有待加强等。

 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,全面提高工业能效水平,推动国家节能约束性目标顺利完成,提出以下意见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(一)指导思想

  认真贯彻落实《节约能源法》、《节能减排“十二五”规划》和《工业节能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以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、落实节能政策措施、贯彻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为核心,以高耗能行业、重点用能单位、主要用能设备和重大项目为重点,加大节能监察力度,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政策应用,确保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有效落实,促进企业节能降耗,提升工业整体能效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。

  (二)基本原则

  依法监察。按照国家、地方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,依法开展节能监察,督促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。

  科学规范。加强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,完善执法手段,制定监察工作计划,规范执法操作规程,依法出具节能监察意见,规范履行节能监察职责。

  突出重点。针对节能监察重点领域和方向,围绕节能法定义务、管理制度、政策措施、强制性标准等任务落实情况,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。

  (三)主要目标

  通过五年的努力,工业节能监察能力得到显著增强,工业企业节能法定义务和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,重大节能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,强制性节能标准得到有效贯彻,基本形成法律法规约束、政策标准支撑、企业主动节能、节能监察保障的工业节能监察实施机制,为实现工业节能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监督能力。

  二、主要任务

  (一)加强法律法规明确的工业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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